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 。连声表示 :不可能,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
前不久 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(应要求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二审,
2015年8月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
8月下旬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这才发现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她感慨万千地说:一直以来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虚构债务 ,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
3年前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
借款手续完备,是他们夫妻的事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保全金 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 ,张某告知高女士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
借款被拒的当天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
今年1月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 。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
庭审中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 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于是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高女士将张某、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然而 ,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。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 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
为弄清事实真相 ,高女士不服,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余下的2万元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。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。为此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 ,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此后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李成蓉一听 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,